问题 | 不探视孩子,能起诉吗 |
释义 | 一、不探视孩子,能起诉吗 不探视孩子,不能起诉,探视是一种权利,离婚后家长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但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进行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不允许探视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允许探视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无论是否可以探视都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对方阻碍其探视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探视子女一般多久合适 探视子女一般多久合适取决于子女的年龄,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法律网提醒,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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