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法有什么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法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法有: 1.协议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3.拍卖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果是居住用地的话是七十年,如果是工业用地的话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也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是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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