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
释义 |
一、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保证人能否免除责任呢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保证人能免除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网提醒您,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