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医疗事故的主要特征有什么 |
释义 | 一、构成医疗事故的主要特征有什么 法律上医疗事故认定条件有以下特征: 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 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 4.医疗事故的对象只能是病人。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 1.依法处理原则。 2.维护稳定原则。 3.公平公正原则。 4.统一协调原则。 法律网提醒,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最新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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