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中的注意事项: 1.查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 2.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 3.二手房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 4.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5.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二手房买卖税费必知事项 1.契税,税率为3%; 2.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两次交易的差额的5.6%; 3.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的房子,可以免征个税。 4.但如果要免征个税,必须要同时满足不动产证满5年并且是是出售人唯一房产这2个条件,缺一不可; 另外,在开展二手房买卖时,是通过中介进行成交的,就必须缴纳中介费。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可以优惠按1%缴纳,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含90平)的普通住宅可以优惠按1.5%缴纳。如果购买的是非普通住宅,无论是不是首次,都是按3%缴纳。交易总额不是你买房子的实际成交价,而是买卖合同的网签价。 ![]() 三、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1.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 2.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 3.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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