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 |
释义 | 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它们各自的重点和目的不同。 1.职业病诊断主要关注的是劳动者所患的疾病是什么,即确认疾病的名称和类型。诊断证明书的内容重点在于确认患了什么病,这涉及到对疾病的诊断、分类和判断。 2.而职业病鉴定则更加注重确认疾病的原因,即探究劳动者患病的具体原因,是否与其职业活动有关,是否属于职业病范畴。 3.鉴定书的内容重点在于确认致病的原因,这涉及到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分析和评估。 二、职业病定义与类型 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劳动者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2.职业病包括十大类,共计132种,如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 ![]() 三、疾病诊断和鉴定侧重点 疾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1.疾病诊断主要关注劳动者的疾病症状、体征和病史等信息,通过医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手段,对疾病进行诊断、分类和判断。 2.而职业病鉴定则更加注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劳动者患病是否与其职业活动有关,是否属于职业病范畴。 3.职业病鉴定还需要考虑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史、健康史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疑问?快来法律网了解更多信息,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维护劳动者权益,从了解职业病开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