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探视需要带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拘留所探视需要带什么手续 探视拘留所中的被拘留人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规定。 1.探视者需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这是为了确保探视者的身份真实可靠。 2.探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因拘留所的设置和规定而有所不同,探视者需要提前了解并遵守。 3.如果是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进行会见,还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文件。 这些手续和规定都是为了保障被拘留人的权益和拘留所的正常运行。 二、探视暂缓执行流程 在拘留所探视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探视暂缓执行的情况。这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如果符合暂缓执行条件,就需要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并报局领导审批。 3.在审批通过后,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这个过程需要严格遵守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合法。 三、探视不予执行条件 在某些情况下,探视可能会被不予执行。 1.这通常发生在被拘留人不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2.这个建议需要经过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批。在审批通过后,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执行栏目载明不予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这些条件和流程都是为了确保拘留所的秩序和公正性,同时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拘留所探视不仅是家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更是对被拘留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面临相关困扰,不妨在法律网寻求专业帮助,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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