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怎么购买工伤保险 |
释义 |
一、非全日制用工怎么买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2)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3)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4)工伤待遇审批表。 (5)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6)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三、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执行,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2、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得低于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3、致残一级至四级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致残五级至十级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补偿标准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补偿标准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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