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公司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
    2.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报告;
    3.员工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辞退员工;
    4.或者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该要如何写能领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应该写明劳动者个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单位的公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的用处: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5.劳动者创业,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就会享受优惠政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