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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怎么做工作
释义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怎么做工作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做工作的流程如下:
    1.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都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者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3.进行工作交接。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需要将工作交接给公司或者相关对接人。
    4.离职并结算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写作步骤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写作步骤是: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劳动者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等;
    3.劳动合同解除事由;
    4.经济补偿金;
    5.工作交接;
    6.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三、解除劳动合同能申请仲裁吗
    法律网提醒,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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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