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什么意思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用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劳务费,劳务人员向用人单元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劳务费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能直接起诉吗 对于追讨劳动报酬的案件,如果劳动者有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中其他争议的,能直接诉讼;如果无欠条或者涉及其他争议,则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再依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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