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中如何保障被辞退劳动者的权益 |
释义 | 一、劳务派遣中如何保障被辞退劳动者的权益 劳务派遣中保障被辞退劳动者的权益的方式是,要是劳动者是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务派遣的劳动者被辞退补偿金谁出 劳务派遣补偿金由派遣单位支付。如果是劳务派遣工被辞退的情况下,那么补偿金是由劳务公司来支付,而不是用人单位来支付,可以看一下当初签订的劳务合同,上面写的很清楚。 在劳务派遣关系当中用工单位一般并不需要给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该是派遣单位,因为劳动者和派遣派遣单位之间建立的才是劳动关系。除非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有着特殊的约定,并且该约定经过劳动者的确认,跟用工单位才是劳动关系。 ![]() 三、劳务派遣是否可以随时辞退 法律网提醒您,劳务派遣不能随时辞退的,有合法的辞退理由是可以辞退员工的。 劳务派遣的员工辞退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其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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