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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执行申请书该应该怎么写
释义
    法院执行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记载的内容,形成情况,写明请求执行的事项,最后写明法院,本人签字。
    
    一、法院执行申请书该应该怎么写
    法院执行申请书应当写明: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
    2.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
    3.是事实与理由,在此部分应当写明据以申请执行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债权文书的形成情况、记载内容、生效日期、对方是否履行等内容;
    4.写明此致申请的法院,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捺印并写明日期。
    二、强制执行怎么中止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强制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主要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拓展阅读
    
  • 法院执行异议裁定期限
  • 执行异议法院审查期限
  • 强制执行申请书交几份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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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0: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