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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损失费如何界定
释义
    一、精神损失费如何界定
    精神损失费界定标准如下: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法律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计算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精神损失费需要什么证据
    精神损失费需要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医疗证明等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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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