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如何办理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如何办理伤残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等待鉴定结果。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需要根据伤情情况进行决定: 1.如果公安机关委托具有鉴定机构鉴定的,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 2.如果由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三、交通事故伤残认定费用归谁负责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申请进行鉴定的人承担。伤残鉴定的费用应当由申请人先行承担费用,最后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行支付。法律网提醒您,除此之外,其他的检验、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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