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嘱怎么写才生效 |
释义 | 一、继承遗嘱怎么写才生效 继承遗嘱的生效要求简单明了。 1.被继承人需要亲笔书写遗产的分配情况,并签署姓名。 2.遗嘱的日期也是关键,必须明确注明年、月、日。 3.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存在冲突时,最后的遗嘱将具有优先效力。 遗嘱,作为一种法律行为,是在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产生法律效力。 二、遗嘱的法律依据 遗嘱的生效和执行均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意味着,自然人可以决定将自己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继承,或者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遗嘱人可以撤回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时,这将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3.在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冲突的情况下,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遗嘱继承的特征总结 遗嘱继承具有几个显著的特征。 1.它要求被继承人生前必须立有遗嘱,并且被继承人已经死亡,这是遗嘱继承的基本事实构成。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遗嘱继承不能成立。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继承人必须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继承。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但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对于遗嘱继承的更多疑问,如如何变更或撤回遗嘱?如何确保遗嘱的合法性?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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