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遗嘱继承法律规定 1.遗嘱继承是根据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合法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遗产分配份额的法律制度。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如果存在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3.遗嘱的设立并非随意,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特别是要考虑到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将不受法律保护。 二、遗嘱规定的继承权 1.遗嘱继承是法律赋予公民处分自己合法财产权利的一种方式,其形式多种多样。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法律效力。例如: (1)公证遗嘱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办理。 (2)自书遗嘱则要求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3)代书遗嘱则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口头遗嘱则适用于危急情况,但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所立的口头遗嘱将无效。 总的来说,遗嘱继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但遗嘱的设立和继承过程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我们在面临继承问题时能够更加理性、公正地处理。 你是否也有关于遗嘱继承的疑问?法律网法律小助手随时为你提供解答。维护权益,从了解法律开始。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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