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办结婚典礼没有结婚证退彩礼吗 |
释义 | 一、只办结婚典礼没有结婚证退彩礼吗 是的,只办结婚典礼而没有结婚证的,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请求。 这意味着,即使举行了结婚典礼,但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彩礼的返还请求仍然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或组织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或干涉。 2.结婚年龄方面,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 5.民法典还规定了: (1)婚姻无效的情形,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 三、典礼不代表法律婚姻 结婚典礼虽然是一种社会习俗,代表着男女双方的结合,但在法律层面上,结婚典礼并不等同于法律婚姻。 1.只有在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才正式确立为夫妻关系,享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2.只办结婚典礼而没有完成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夫妻,也不能享有夫妻之间的法律保护和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或矛盾,法律将不会给予夫妻之间的特殊保护,因此,建议男女双方在决定结婚后,应及时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是否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会影响你的法律权益,你对此有什么疑问吗?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法律公正。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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