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或取得的财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为止的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共同财产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 4.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3)财产的来源可以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所得,包括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处理共同财产需要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5.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及其购置的动产、不动产; (2)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个人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 (6)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以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 二、共同财产内容列举 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奖金及其购置的动产、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夫妻各方的收入多少,是否有收入,都不影响他们对这些财产的共有权。 2.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从事经营活动,其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个人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如房产、股票等投资所得,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 三、共与个人财产区分 1.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将其与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以及家庭财产进行区分。 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夫妻法定财产制,虽然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规定为共有,但同时也规定了属于一方所有的个人特有财产。 3.因此,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面临分割问题,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 4.除了夫妻约定和《民法典》的特别规定外,民法典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这些个人财产。 因此,在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明确区分各种财产的性质和来源,以确保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 你对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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