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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需前置程序
释义
    一、医疗事故鉴定是否需前置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需要的需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怎么做鉴定
    医疗事故做鉴定的流程如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怎么写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的写法如下:
    1.首写标题,
    2.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写明申请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4.签字盖章写日期。
    5.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要随卷附带证据材料。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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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