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是交付时所有权转移吗 |
释义 | 一、车是交付时所有权转移吗 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机动车交付给买方时,所有权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因此,车辆的交付是所有权转移的标志。 二、《民法典》关于动产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特殊动产的登记效力,包括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这些特殊动产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意味着,虽然登记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但它是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未经登记的转让,可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主张。 ![]() 三、登记与所有权转移关系 机动车的过户登记并非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是对抗要件。 1.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的买卖登记,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而仅用于对抗第三方。即使未进行过户登记,只要车辆已经交付,买方即取得所有权。 2.这一原则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中也有体现,该条规定了申请转移登记的时间是在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这进一步说明了登记是在所有权变更之后进行的。 对于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还有哪些法律规定你可能不知道?法律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知识普及,让你更懂法、更会用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一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