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尸检的时间以及程序 |
释义 |
一、司法鉴定尸检的时间 司法鉴定尸检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法律网提醒您,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 二、司法鉴定尸检的程序 司法鉴定尸检的程序为: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7.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三、在我国司法鉴定会做假吗 在我国司法鉴定不会作假。如果出现做假,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取消其鉴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2]《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 [4]《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 [5]《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 [6]《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十条 [7]《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8]《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 [9]《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十一条 [10]《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十二条 [1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1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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