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释义
    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这种取得方式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
    2.而继受取得则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所有权。
    这两种方式构成了动产所有权合法取得的主要路径。
    二、原始取得方式概述
    原始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劳动生产、先占、孳息、添附、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1.先占是指因事实行为而取得动产所有权,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标的物须为无主物,且非法律禁止占有的物。
    2.拾得遗失物则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并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通知权利人或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并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3.发现埋藏物则是指发现埋藏于他物之中的动产,其所有权归属根据埋藏物的类型有所不同。
    4.添附则是指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主要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三、继受取得方式说明
    继受取得方式则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所有权。这种方式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赠与、继承等。
    1.在继受取得中,原所有人必须自愿或依法将其所有权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才能取得所有权。
    2.与原始取得不同,继受取得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和法律行为的有效性。
    你对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疑问吗?想了解更多法律细节,不妨在法律网上查找或咨询律师,我们会为你提供更详尽的解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10: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