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农村宅基地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结论基于《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法律保护的婚姻期间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劳动收入和购买的财产。 2.然而,农村宅基地作为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 3.尽管农村宅基地可能在婚后批下来并用于建房,但由于其性质和法律规定,它不构成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 4.即使在离婚时,宅基地也不能作为分割财产的对象。 二、宅基地的法律属性 《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资源,村民仅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意味着宅基地不能被视为个人财产,因而不可继承。 即使房屋建立在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但宅基地本身不可。宅基地的这一属性决定了其在法律上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区隔。 ![]()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双方的工资、收入、购置物品等,前提是这些财产要归个人所有。 2.在离婚时,若不能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将依据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进行判决。这一规定强调了所有权的概念,农村宅基地由于缺乏所有权,因此不在共有财产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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