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还能开公司账户吗 |
释义 |
一、失信被执行人还能开公司账户吗 不可以。失信被执行人受到法律的限制,原则上不能开立公司账户。 这是因为失信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的金融机构在审查开户时会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允许为其开设新的对公账户。 二、公司开立对公账户的程序是怎样的 开立对公账户: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开设对公账户需遵循一定程序。 1.必须在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2.填写申请表和协议,这些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 3.企业需根据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银行业务版本和登录方式,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银行。 三、对公账户的冻结规定 对公账户的冻结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可以对其财产实施冻结等措施。 这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司账户是可以被冻结的,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您担心自己的账户可能遭遇法律风险吗?欢迎咨询,我们随时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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