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后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离婚后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是: 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此时应当注重诉讼时效的限制,是在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三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离婚后欠钱不还谁有责任偿还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欠钱不还有责任偿还的主体一般是行为人本人,因为此时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离婚后欠钱不还影响子女吗 一般普通的债务,不会影响子女。 但父母一旦被确认为失信,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个人失信会对近亲属有一些负面影响。可能会对大学期间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一类有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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