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担保人怎样终止担保协议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怎样终止担保协议 房屋买卖担保人终止担保协议的方法是: 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债权人不同意,是不能撤保的。担保合同未约定保证终止担保权利的,担保也无权单方面终止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房屋买卖担保人终止担保协议后还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担保人终止担保协议后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屋买卖担保人终止担保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担保人终止担保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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