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欠对方的钱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欠对方的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此时应当注重诉讼时效的限制,是在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三年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欠对方的钱不还需要什么起诉材料 离婚后对方欠的钱不还需要以下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明确列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等关键信息。 2.证据材料: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与借款事实和还款期限有关的证据。 3.身份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 三、离婚后欠对方的钱不还哪些条件符合强制执行 离婚后欠对方的钱不还满足一下条件符合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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