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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法定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发
释义
    一、深圳法定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发
    在深圳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是不固定的,计算依据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十三条规定,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连续参加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连续参加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的,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第十四条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生育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社会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在社会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年限。
    生育保险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保人在国家规定的生育产假或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为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其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本单位全体参保人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核定。
    二、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若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产假从哪天开始算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算,一般休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法律网提醒您,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2]《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第一十二条
    [3]《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第一十三条
    [4]《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5]《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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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