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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房产纠纷之离婚房产怎么样分割
释义
    一、婚姻房产纠纷之离婚房产怎么样分割
    离婚的时候,如果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姻房产纠纷之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房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平等原则: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房产分割上,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由于我国妇女的经济状况普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房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同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例如,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例如,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
    
    三、婚姻房产纠纷之离婚房产分割怎么过户
    1.提交申请:夫妻双方要携带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评估测绘:申请后,房管部门会对受理的房屋进行评估测绘,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房屋的价值。
    3.缴纳税费:根据评估结果,夫妻双方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4.换取房产证:缴纳税费后,房管部门会为申请人换取新的房产证,注明房屋归现任所有者所有。
    5.更名:在房产证更名完成后,夫妻双方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书的注销手续。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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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