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认定条件如下: 1.不忠实行为; 2.重婚; 3.同居; 4.家庭暴力;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6.不良恶习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过错方赔什么 在离婚时的赔偿通常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大类。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方式和考量因素: 1.物质损害赔偿:直接损失:包括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如双方共同经营的财产损失,以及可预期的利益损失;间接损失;其他支出:如因伤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利益的损害:包括配偶身份的纯正和感情专一的精神利益受到的严重损害,排他性生活利益受损,以及因家庭暴力或精神压抑引起的肉体伤害和心理痛苦;赔偿金额的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难以量化,需考虑多个因素,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侵权情节,无过错方的现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 三、离婚过错方是不是净身出户 离婚过错方一般不是要净身出户的。法律网提醒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一方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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