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有什么 |
释义 | 一、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有什么 1.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 2.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二、公司分立会不会要通知债权人 公司分立要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是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哪一个公司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三、公司分立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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