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如何做
释义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如何做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处理方法是: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申请复核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人复核须递交以下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复核结果
    1.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2.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1)事实不清的;
    (2)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错误的;
    (4)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5)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3: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