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各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各是怎样的 1.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在遗嘱公证中,遗嘱人需要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并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签名进行证明。遗嘱公证的作用是证明遗嘱人是在自由、自愿的基础上订立遗嘱的,并且遗嘱的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而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在继承权公证中,继承人需要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公证机构会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并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遗嘱公证申请表有什么内容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三、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即遗嘱;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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