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是如何的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60%的责任。 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 1.调解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诉讼处理。如果不想调解处理,或者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解决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的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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