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1.买卖合同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合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4.买卖合同成立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成立内容有什么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包装方式; 5.检验标准和方法;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三、卖合同的成立的效力是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需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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