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证件和资料 |
释义 | 一、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证件和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1.由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7日内报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进行初审,再由失业保险科审批。 4.对于符合领取条件的就会每月发放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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