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拘留怎么样取保候审 |
释义 | 一、治安拘留怎么样取保候审 治安拘留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而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治安拘留怎么处理 违法行为人被治安拘留的,依法接受处罚;或者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网提醒,治安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 三、治安拘留什么情形不被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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