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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罗马帝政时期
释义

罗马帝政时期前27—476

公元前27年1月13日,屋大维(Octavius)自称“第一公民”、“元帅”、“奥古斯都”,实际宣布了帝国的建立。此后直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史称帝政时期。这一时期内,罗马的政治、经济、法律都从极盛走向衰微。帝政时期伊始,罗马政治相对稳定,经济一度繁荣,法学得到空前的发展。故后世学者称之为罗马法的黄金时代。但2世纪以后,罗马很快涉临政治与经济的混乱和衰微。罗马法律与法学的发展也缓滞下来。帝政时期对罗马法发展影响最大的事件有三:公元212年《卡拉卡拉敕令》颁布,它造成了市民法与万民法的统一;公元129《犹利安敕令》(《哈德良敕令》)颁布,它使裁判官告示不复发展,从而基本宣告了万民法的终结;公元426年《瓦伦丁尼安引证法》(又称“引证法”)颁布,它结束了罗马法学争鸣发展的辉煌历史,罗马法学从此走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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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