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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罗马尼亚工人自行管理制度
释义

罗马尼亚工人自行管理制度

60年代罗马尼亚取消一长制,建立劳动人民大会和劳动人民委员会作为工人自行管理的民主机构。劳动人民大会是企业和工业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1年。它选举产生劳动人民委员会。劳动人民委员会是实行工人自行管理的最高形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群众有组织地参与本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领导、讨论并解决与完成计划任务有关问题的机构。劳动人民委员会对劳动人民大会负责,它是劳动人民大会闭会期间的集体领导机构,由领导干部、有经验的专家和劳动人民代表组成。工业中心和企业的劳动人民委员会由9~25名委员组成。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民委员会执行局。企业和工业中心有关计划、科研、财务和人事方面的一切重大问题由劳动人民大会和劳动人民委员会集体决定,厂长或经理分工负责执行。同时,还建立了生产质量与经济效益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以协助劳动人民委员会工作。1977年召开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品流通和财政部门劳动人民委员会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劳动人民委员会。先后还成立了匈牙利族劳动人民委员会和德意志族劳动人民委员会。以上这些民主机构都是实现工人自行管理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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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