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案例 |
释义 | 网友提问:现在家庭里有三个成员,父亲、哥哥和我,现在想把房子过户给哥哥,在网上有了解到有遗嘱继承公证,想问下如果父亲现在去做遗嘱公证把房子继承给哥哥,那以后父亲还能买卖这个房子不?另外还有一个如果父亲再婚,对这遗嘱继承公证有没影响?注:我母亲已去世,房契上是我父母两人的名字,如果做继承公证还需要什么手续?如果不做公证,父亲以后再婚,对方能得到这房子的部分所有权吗? 发现房产证上居然只有我爸的名字。这房子是我父母婚后才买,现在我母亲走了,这房子是不是归我父亲一个所有了?我父亲如果再婚,那房子是不是对方也拥有了一半所有权了?而我们子女一无所有?现在这情况如果要改到我哥名下,用什么方式最省钱? 律师解答:现在你家的房子有1/6是你的,也有1/6是你哥的,你们两都是继承了你母亲的份额。遗嘱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遗嘱公证只是效力更高,公证后只有再进行经公证的遗嘱才能撤销前面的遗嘱,如果没有公证,你父亲可以随时再做个遗嘱,而前面的遗嘱就自行无效。同时,即使遗嘱公证了,你父亲依然可以买卖这个房子。如果他再婚(且再婚后没有立下其他遗嘱的话),对遗嘱没有影响,不管是经过公证还是没有经过公证。没有新的遗嘱,对方都不能取得部分所有权。如果做遗嘱公证,要你父亲去公证处办理,带上你母亲死亡或户口注销的证明材料。总之,如果你们想把房子给你哥,怕你父亲以后变心,就现在把房子过户给你哥,另外,也可以做个协议,过户后继续让你父亲永久居住。这样你们放心了,你父亲心里也踏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