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遗失了怎么办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判决书遗失了怎么办手续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这样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就是一样。 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已有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则不需要再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成离婚证,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想再婚,直接带着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就可以了。 二、离婚判决书遗失了有什么危害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判决书遗失了,可能带来的危害如下: 1.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困难: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在需要证明已经离婚的事项中,离婚判决书丢失之后可能无法证明自己当前的婚姻状况。例如,再婚时需要证明自己当前是单身状态,需要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作为证明。 2.履行判决、分割财产的困难:离婚判决书是法律对夫妻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明确规定,是离婚后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依据。失去判决书可能导致夫妻难以履行分割财产或处理子女抚养等事宜。夫妻双方可能会因此陷入无休止的争议,甚至可能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未来的幸福。 三、离婚判决书遗失了如何再婚 离婚判决书遗失了补办后,按照结婚的程序办理再婚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且前述的无配偶,可通过离婚证予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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