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离婚诉讼程序来自《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相关知识: 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有有需要法律帮助的,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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