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失踪了怎么样办 |
释义 | 一、欠款人失踪了怎么样办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3.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4.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5.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6.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欠款人失踪了家人要还吗 债务人的家人是没有义务代替其承担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再向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请求清偿债务。法律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三、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吗 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的,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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