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是哪些 |
释义 | 一、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是哪些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酗酒等个人不合理费用而负债;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附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的债务也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承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方式如下: 1.原则上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即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转让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法律网提醒您,被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而且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没有及时表示是否同意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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