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如何证实所有权属于自己 |
释义 | 一、婚前财产如何证实所有权属于自己 找到财产获得的时间记录。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只要没有特别约定,那就是婚前个人财产。个人婚前取得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都是婚前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除非另有约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夫妻之间有书面约定,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时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付首付按揭购买房产,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有付首付一方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会被判定为婚前财产,但是基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的事实,房产所有人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 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有: 1.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 3.公证机构对受理的案件,依法审查提交的公证材料; 4.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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