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简介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处理流程简介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材料 1.鉴定申请书。 2.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3.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4.证人证言。 5.鉴定报告书。 6.有关物证。 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 1.依法处理原则。 2.维护稳定原则。 3.公平公正原则。 4.统一协调原则。 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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