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后如何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二、离婚后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需要花费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户口迁移如果是属于城市大概三天,如果是属于农村大概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离婚后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1.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证明离婚的文件。 2.孩子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迁入地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材料。 4.迁入地的派出所出具的迁入证明。 5.符合迁入条件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