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所需提交的法律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所需提交的法律证据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明以及户籍证明; 3.财产产权证明; 4.子女出生证明; 5.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离婚诉讼的费用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由原告承担。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时,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三、离婚诉讼一般开庭要请律师吗 不一定要请律师,公民自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具体律师的费用取决于实际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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