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内容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明确具体的地理位置和四至范围,以便在征收过程中避免出现争议。 2.土地的面积:明确土地的面积,确保准确无误,以便计算补偿标准和金额。 3.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这些费用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 4.地上附着物费用:明确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如房屋、果树、鱼塘等,这些附着物的补偿应根据其实际价值和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 5.征地补偿费的金额及支付期限:政府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及方式:明确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和方式,如何时开始交付、交付方式等。 7.违约责任:在协议中还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在征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 ![]() 三、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需要遵守什么原则 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需要遵守的原则包括: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 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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